2009年11月5日星期四

广告一则



这则广告,是我在今天的星洲霹雳版看到的~
这是继之前那个对不起老婆,我爱你之后,
另一巨作~ 霹雳人,真了不起呀~
我只能说$$$好多哦~

不明白现在人的心态啦~
喜欢一个人要这么“浩浩荡荡”咩?
需要告知天下吗?要登报纸这么夸吗???

个人觉得,如果襄王有心,女王有意的话,
那么,就皆大欢喜咯~
相反的,这就只会造成女方的困扰咯~
一夜成名,不是人人都会接受的,
尤其是这种方式咯~

另外,我也觉得男生也很高招一下~
这样做下去,女方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下外在因素,
包括了身边亲朋戚友的游说外加压力,
搞不好就还真的会和这个男生一触即发咧~
不过,不知道能耐多久啦~
因为,我坚持认为,强摘的瓜儿不甜咯~

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这个广告,
我觉得,现在人对追求女朋友的态度和做法,
都很不一样了~ 也许,以后打开报纸~
会有专属此类广告的版面吧~ 哈哈哈哈哈~

anyway,我个人是欣赏他的勇气,
但是,不欣赏这样的做法咯~
这样来追我的话,我肯定打退堂鼓~
哈哈哈哈哈~

4 条评论:

  1. 有些女生是会喜欢的!这么一做通常都是会打动少女的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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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觉得要看对方咯~如果对方对他有感觉或好感的话,那少许会被打动到,但如果对方对他没有感觉或是好感的话呢,反而会感到反感或是莫名其妙。。。
    但是,我也希望他能成功,他的勇敢真是令人羡慕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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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hahaha,我看了很有哭笑不得的感觉,几有创意下啦那个男的 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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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感觉上大家都很爱用报纸来传达爱意或是告白哦。。。
    这么现在的人都这么直接好笑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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